113年春季藝文研習班
活動簡介
【研習時間】113年4月9日起至7月28日止(端午節連假停課)。
【報名繳費方式】
第一階段網路報名:113年2月20日9:00起至2月22日21:00止,
至本中心官網報名,2月25日前至本中心展覽廳服務臺,現金繳費(若採現金袋繳費,請先電話知會本中心,並以郵戳為憑)。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。
第一階段網路報名:113年2月20日9:00起至2月22日21:00止,
至本中心官網報名,2月25日前至本中心展覽廳服務臺,現金繳費(若採現金袋繳費,請先電話知會本中心,並以郵戳為憑)。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。
第二階段現場報名:113年2月28日起至開課後一週止,
每日9:00~17:30(週一休館不受理),至本中心展覽廳服務臺現場報名,現金繳費。
每日9:00~17:30(週一休館不受理),至本中心展覽廳服務臺現場報名,現金繳費。
【課程收費】詳課程內容,材料費、雜費等由學員自備。
【優待辦法】以下優惠擇一採用
一、 早鳥85折優惠:113年3月17日前報名並繳費享85折優惠。
二、 多班優惠:一人報名2個以上不同班別課程(不包含其中一班採用弱勢族群優惠),不限報名日期享8折優惠。
三、 舊學員優惠:舊學員享報名費9折優惠(限111年及112年學員)。
四、 設籍本市持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(需檢附影本)者,憑相關證明文件,經審核通過後,免研習費用。材料費自備。如遇課程未順利開班則不享此項優惠。
【其他事項】
一、報名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。
二、各研習課程開班後,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事由無法參與當期課程者,於開課日前可全額退費、申請轉班或延班(以一次為限),開課後依上課比例退費,逾三分之一課程後即不退費,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。
三、各研習班如未達開班人數者,由本中心通知報名學員,持繳款人收執聯於開課一週內辦理轉班或全額退費。
四、公務人員、全國教師報名並參與研習課程,核實予以登錄研習時數。
更新日期: 2024-01-05
